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,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。黨的二十大黨章對一體推進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作出明確規定,對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提出新的要求。10年力度空前的反腐敗斗爭,成效卓著、舉世矚目,但對腐敗的頑固性和危害性絕不能低估,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。我們要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,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同時發力、同向發力、綜合發力,堅決打贏這場極其復雜、極其艱難的斗爭。
健全黨領導反腐敗斗爭的責任體系。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最高政治原則,加強反腐敗協調機制建設,把黨的領導貫穿一體推進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全鏈條,覆蓋從監督、執紀、執法到起訴、審判、執行、改造全過程。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貫通落實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,健全各負其責、統一協調的管黨治黨責任格局。推動反腐敗斗爭同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貫通協同,發揮政治監督、思想教育、組織管理、作風整治、紀律執行、制度完善的重要作用,打好總體戰。
以零容忍態度反腐懲惡不動搖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,只要存在腐敗問題產生的土壤和條件,反腐敗斗爭就一刻不能停,必須永遠吹沖鋒號。要更加有力遏制增量,更加有效清除存量,堅決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,堅決防止領導干部成為利益集團和權勢團體的代言人、代理人,堅決治理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,堅決懲治群眾身邊的“蠅貪”,決不讓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為少數人謀利的工具。聚焦權力集中、資金密集、資源富集領域深化整治,對行業性、系統性腐敗深挖徹查,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精準施治,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影響力謀私貪腐問題,一體構建追逃防逃追贓機制,絕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。
完善防止腐敗滋生蔓延的體制機制。反腐敗是同各種弱化黨的先進性、損害黨的純潔性的病原體作斗爭,必須從源頭著手、深化標本兼治。完善管權治吏的體制機制,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,健全培養選拔、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年輕干部常態化工作機制。抓住政策制定、審批監管、執法司法等關鍵權力,嚴格職責權限,規范工作程序,強化權力制約。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,明確公職人員任職回避以及兼職、商業行為、離職從業限制等管理制度。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,強化對行賄人的懲治懲戒。弘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,培育新時代廉潔文化,從思想上固本培元,提高黨性覺悟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嚴私德,增強不想腐的自覺。
健全系統集成、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。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,監督體系是治理體系的重要基礎和保障。持續深化黨和國家監督體制改革,以黨內監督為主導、政治監督為基礎,推動審計、財會、統計等監督力量與黨委(黨組)巡視巡察、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相結合,打通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堵點。推動監督深度融入治理,全面推進黨的自我凈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。
完善“一體推進”的有效載體和實踐途徑。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各有側重、相互融合,必須統籌聯動才能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。堅持系統觀念,注重總結經驗、把握規律,立足新的實踐,探索三者貫通融合的有效載體,使嚴厲懲治、規范權力、教育引導緊密結合、協調聯動。更加注重發揮信仰信念對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體推進的引領作用,推動他律向自律轉化、自律向自覺升華,激勵黨員干部從內心深處堅守正道、去惡揚善,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,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。
(摘自《黨的二十大報告輔導讀本》)